6期案例评议结果分歧,裁判标准不统一,无需统一。
来源:24直播网2025-04-10 06:42:00足协在4月9日晚的公告中,揭示了本赛季第六期裁判评议结果。令人注意的是,其中三个判例被确定为错漏判。这一消息的公布,立刻在球迷群体中引起了广泛的质疑和讨论,核心问题在于评议标准的不一致性。
具体到第六期的一个判例,它涉及了中超联赛第四轮上海申花主场与云南玉昆的比赛。比赛进行到第77分钟时,球员李可在一次放铲动作中,先触碰到皮球,但随后与云南玉昆的外援发生了身体接触。当时的主裁判并未对此判为犯规,且VAR也没有介入。
足协对此争议判罚进行了评议,并认为李可的动作用力及接触程度并不构成红牌动作。然而,尽管未达到红牌的标准,评议组依然认为李可的鲁莽犯规应获得一张黄牌。他们认为主裁判在此次判罚中漏掉了对犯规和黄牌的认定。
尽管就这一具体判例而言,评议结果相对明确,但球迷的质疑声并未因此平息。原因在于足协在之前的相似判例中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评议结果。以第二期裁判评议为例,上海申花与北京国安的比赛中,艾迪在禁区内解围时踢到了张玉宁。足协当时的评议认为,艾迪的动作为惯性所驱使,属于不可避免的意外,且在踢到张玉宁后立即收腿,因此不构成犯规。
将两个判例进行对比,我们发现李可和艾迪的动作在初始阶段有相似之处——都是先触球后与对手发生接触。不同之处在于李可在接触对手后没有收腿的动作。然而,按照一种统一的评议标准来看,如果李可的动作没有收腿,那么应视为黄牌动作;而艾迪虽然有收腿动作,但在实质接触的情况下也应当是犯规或至少有警示的必要。
今年以来,足协的裁判评议中出现了多次标准不一致的相似案例。比如第一期中的蒋圣龙与吴亚珂以及周定洋与哈达斯的案例,两者的评议结果也截然不同。这些判罚的差异使得球迷、评议组乃至裁判本身都感到困惑和不解。
足协的裁判评议本应是一个向球迷普及判罚规则、统一裁判标准的平台。然而,从这几期的评议中可以看出,足协内部甚至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。这样的评议不仅未能起到应有的普及作用,反而加剧了球迷的质疑,也对裁判的实际工作造成了干扰。
面对这种标准不统一的裁判评议,我认为其存在意义并不大。它不仅不能为球迷和裁判提供明确的指导,反而可能引发更多的争议和质疑。足协应该重新审视其评议机制,确保标准的统一和公正性,以恢复球迷和公众的信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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